他是我永遠的兄弟

張先生現年四十五歲,於八十四年十二月騎機車不慎跌成植物人,事故發生前不久才剛與妻離異,三位女兒中雖老大、老二歸案主撫養實際卻跟母親住。張先生發生車禍前以打零工維生,患有心臟病及偏頭痛,案主父母皆已歿,本身有兄弟三人,姊妹則有四人,各有嫁娶,案主排行男生中的老大。

按理說案主兄妹不少,應有人可以輪替照顧案主,可惜願意出面的只有小弟張安福夫婦倆人,妻女和其他兄妹則僅來探望過一回就不再聞問了。功德會義工送了幾次慰問金都是請弟婦魏秀雲的母親轉交,九月份透過傳話聯繫,我們送慰問金來到案主小弟張安福在鹽水的住處,順便做了一番了解。

張安福現年三十七歲,夫婦有兩個男孩子,大的小學二年,小的唸幼稚園。經濟狀況也頗為拮据,房子是租的每月伍仟元,每月需付車款一萬一仟元,張先生因經濟不景氣從去年十月失業到今年四月才又復業,張太太於鹽水精英公司任職每月薪約二萬元。

夫妻倆心腸軟,想說案主離婚後,不但孤單且一無所有,身體又不好,個性單純木訥,頗為不忍,不但每月給案主一些零用,還打算接來一塊住,哪知會再因騎車摔成植物人。

案主原本入院於佳里綜合醫院,因為情況毫無起色被強迫出院,之後由夫婦接回照顧一段期間,千方設法才又尋得臺南開元寺安養院收容,看護費及氣墊床費每月要支付二萬一仟五佰元。由於案主戶籍在屏東幾次申請政府補助,皆因戶籍與住處不同縣被打回票,好不容易八月份開始每月可領到六仟元之補助。夫妻倆每逢假日也盡量趕去臺南探望案主。

訪問時不禁敬佩這平實的夫婦,安福先生說:「不管怎麼說,他是我永遠的兄弟」言談中感覺不到絲毫抱怨。對於張安福先生的手足情深以及他太太魏秀雲女士的大度量真是難能可貴,值得我們再三省思。◎日增(86.01.01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