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相同觀 動靜皆用是菩薩行

體空非空 相在非在 同源一心 觀如是之

動亦非動 靜亦非靜 皆化緣因 用智妙生

【方廣大莊嚴經】卷十一云:「體性空寂靜、轉如是法輪,不出亦不入,無因亦無相」。任何一個內在或外在的境界,沒有因緣是不會產生的,如果沒有因緣,那麼,當然就不會有種種的法相可顯,更無所謂的出世、入世或是出境界與入境界之分別。因為體性本來空寂,這樣如是觀察之,即是法輪常轉,法法應世生,法法不著邊,常、斷見兩拋,入於中道義。所以,如果將每一法,都依體、相、用來方便說明,那麼,應該知道說到法體是無相的,講的即是它的實相空性,並不是真的有一個體,名為「空」,而是就「性」上而說;再談到法相,其實它並非有一個常態的相體,因為它是因緣所生,需要此種法生時,才有其相,並不是必定為外在的色法,有時也有可能是一種心法,因為當你心境能轉變成向善向光明時,就是般若所引導的,若不由身、口、意反應而行於外境當中,有時是用凡眼看不出來的。既是如此,說有法相存在,其實,它也並非真有一個常態的相體在,只是方便說明而安立此一名相。

所以在法體與法相當中,空性可顯非空體,有體可示非有性,都是同樣歸於心的成就,應當要「如是」的觀察,不偏空也不偏有,在因緣所生法中,能夠如全真上人所開示的「運在心中、動在境中、化在緣中」,就是要將法的真實義運在心中,時時刻刻保持在正知正念當中,成方成圓;方在自性戒中,圓在事理當中,一切無住,如上人所示「有事沒事心中過,心中不留舊事愁」(其中的愁,不是只影射悲苦、而是連你認為短暫卻快樂的過程。因為這些都是煩惱的緣)。而在事與理的對待裡,不管你置身於何種境界中,即使是欣喜或悲傷、考驗或業力、順遂或逆塵,在運法的過程裡保持覺知的狀態,即是動在境中,卻不為境所左右,可以在境中任運而走,來去自如才稱為可動,只有慈悲一心、濟拔眾苦之願覺顯在中。而將其化在因緣共業當中,知道一切皆是「萬法因緣所生」,事與物本身並無分別作用,只是緣份之牽引,必將歸「亦從因緣所滅」之理而寂滅,絕不會在動與化中執著各種「我」、「法」、「空」執。因為就事來說:順者是福報;逆者是考驗都是離相面對,而歸於無分別中。就人、物而言亦復如是。所以不要被境所轉,當知有為法,有生必歸於滅,勿需著「境」、「法相」而久遊六道之輪,遲遲不能出離。換言之,即是將玄空妙法運在心中,而所起妙用的行相就是境中所動之行,而一切卻在契機契緣的法味中,行而無著,緣聚則生,緣散則滅,這樣必能來去自如,動靜皆用。

【金剛經】云:「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能夠見到法本身的實相,其實就是一種空相,而因為有這種空相觀,本身就是法的實相;所以就「性」與「相」的角度來談,是性相一如的,都是「一化二」說,如同清淨與雜染、煩惱與菩提一般,應該等同觀之,故於【大方等大集經】卷八云:「一切法相名無相相。言無相者即是無作。即此無作名之為相。若能永斷如是無相即無相相。又無相者名無生相。無相相者名無滅相。無生無滅名無相無相相。若見無生無滅無作無一無二無瞋無諍無有。如爾不動不轉知於法性。是名真性。是名法性。是名實性。善男子。菩薩摩訶薩若真實知如是等法。名非住住。」既以無作為法相,就是說,法產生的本身雖有作用,卻沒有於心中執著有作,這個時候就是如【金剛經】所言:「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妙用恆生,卻歸於空相,這也就是法的真實之相,因此就理體而談,空性與有相本身都是同出於一,並無差別,這個道理同於「心」、「佛」、「眾生」是不一不異。那麼如是知不動不轉於法性,就是真性,實性,無生無滅,心澄淨寂。所以說【金剛經】云:「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無作而作,作而不著,自在清明。

例如:水而言。水與波是具有同樣的溼性,也就是依入世法所談的體性,而推究其出世法之根性,卻又歸於空性,那麼空性就是兩者之法性,而水與波都可說是一種法相,至於它之所以有水、有波,是因為它需要有這樣的因緣而存在。如果靜態成水,因為它的靜,就可以讓人由反射的水,見到自己或水中生物等的各種影像;又如果動態成波,也因此而能讓船推動、使水順暢成流。因此,雖然一個具有濕性體空的相態,卻可以因動、靜而各起其妙用。所以說,若能知道水、波,不管是因風動或風停,或是其他外緣引起的,皆是因緣所生。雖說是空,卻因起妙用而不空,雖說有其水與波之異相,但卻因終歸於空寂而不永在。而且當我們在討論所謂動與靜的同時,只是我們心的分別。因為外相是動,其實本性空寂,若說是靜卻又片刻無常。但是世俗所分之動波與靜水,又真實的存在於現世間,也是一種凡夫認為的真實之相,也確實有水與波之分別。可是當我們依更深的觀察而言,水與波都是緣引生滅的,故「體空、相無常」「體別、相亦別」都是為了起妙用而顯。

因此,我們當知「體雖空卻不著於空;相雖在而不著於有」,若能在萬法唯心造中,作如是的觀察,那麼,世俗所執著劃分的動與靜,其實都只是要產生妙用,而因因緣所生。所以,有體有相,因觀其妙用而不著於空、亦不著於有。這就是空有圓融,才能一切無礙;於現象界,心的境界裡,都能自在來如,出世法用於入世法,入於境界之中,卻又能出於境界之外,這樣才能轉識成智,於煩惱中現示自在菩提,如是亦如是,不動亦不靜,不空亦不有,中道而行之。

所以,心經云:「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就已經說的很清楚,色是相,空是體。若依理體而言,兩者不一不異,體相應同觀,而之所以有色相及空體,是要以假修真;五蘊明在卻要照其皆空,才能度一切苦厄,才能成就菩提佛果。因此,一切都只是為起其用而生,為圓融空有不著之理,而說明施設,若能於體、相中作如是之觀察,就能知道動與靜(其中動、靜不單指事相上的陳述而已,而是有更深沉的覺知涵蓋其中。除了新的觀念、新的思維外,還有行於境中的諸多活動,包含著色法與心法的律動)都是一種妙用而已,不需著於體或相之分別,就能如如不動於事理當中,出入無礙,一切皆「化於緣中」,在每一個念頭裡完全沒有妄心的存在,有分別卻不作分別想,見到實相而能無住於實相,清淨光明,也才能做到「清淨常安住,回歸佛陀路」!共勉之。◎法一證常源(93.10.01第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