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莫安頭 悟到做到是菩薩行

《文殊師利所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中云︰「文殊師利言:『如佛所說,阿耨多羅是名佛法。何以故?無法可得名阿耨多羅。』文殊師利言:『如是修般若波羅蜜,不名法器,非化凡夫法,亦非佛法非增長法,是修般若波羅蜜。復次,世尊!修般若波羅蜜時,不見有法可分別思惟。』佛告文殊師利:『汝於佛法不思惟耶?』文殊師利言:『不也,世尊!如我思惟,不見佛法,亦不可分別是凡夫法、是聲聞法、是辟支佛法,如是名為無上佛法。復次,修般若波羅蜜時,不見凡夫相、不見佛法相、不見諸法有決定相,是為修般若波羅蜜。復次,修般若波羅蜜時,不見欲界、不見色界、不見無色界、不見寂滅界。何以故?不見有法是盡滅相,是修般若波羅蜜。復次,修般若波羅蜜時,不見作恩者、不見報恩者,思惟二相心無分別,是修般若波羅蜜。復次,修般若波羅蜜時,不見是佛法可取,不見是凡夫法可捨,是修般若波羅蜜。復次,修般若波羅蜜時,不見凡夫法可滅,亦不見佛法而心證知,是修般若波羅蜜。』佛告文殊師利:『善哉,善哉!汝能如是善說甚深般若波羅蜜相,是諸菩薩摩訶薩所學法印,乃至聲聞緣覺學無學人,亦當不離是印而修道果。』」七佛之師的文殊師利菩薩與世尊的對話中言:「阿耨多羅是名佛法。何以故?無法可得名阿耨多羅。」我們常說在學佛,但是對於佛法的真正意涵總是摸不著邊,也有人特別針對某一句佛所說之法而精解,卻常常是「頭上安頭,屋下架屋。」學人亦曾經對於世尊所言之:「有情、無情,同圓種智」作如是解:「無情無法成佛,但是連我們認為不可能的,佛都要讓它成佛,這代表佛陀的慈悲大愛。」此時全真上人開示:「佛本來就是究竟大悲心,這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這就是學人以我知我見所悟之淺見,不能體解佛知佛見,亦如同頭上安頭,屋下架屋,其實「有情、無情,同圓種智」是佛證悟有情無情,緣起性空之理,見一切法的根本,空性本體,佛性實相不滅。而上述更說「無法可得名阿耨多羅」,若有法可得即非真得。

又言:「修般若波羅蜜時,不見是佛法可取,不見是凡夫法可捨,不見凡夫法可滅,亦不見佛法而『心』證知。」修行般若妙法時,不見是佛法可取,不見凡夫法可捨,要上求諸佛之理,下化眾生之機,不可著於佛法,亦不可捨凡夫之法,不見凡夫法可滅,亦不見佛法,而心證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又《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云「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若以定法而言,是不能解佛所說義,因為在未證道之前,都是依說者的主觀意識而說,又因根基的關係,「佛以一音演妙法,眾生隨類各得解」,即使成聖成賢者亦有差別,如人照鏡,並非鏡子告訴我們型體,但不依鏡子又不知型體,而見了鏡子才讓自己發覺型體如何,美醜、胖瘦、淨垢等,所以是自己看到鏡子中的型體,自己告訴自己的。但是如果沒有鏡子,是很難看到自己的;換句話說:如果沒有煩惱,哪知清淨;沒有妙有,哪知真空;又沒有真空,如何生妙有。

又全真上人曾說一偈:「鬱鬱黃花般若經,青青翠竹自清淨,萬物有情天地迎,大小圓滿見佛性。」凡夫之法亦是鬱鬱黃花有時亦是般若經,當然這也要能知道「隨緣不隨便」的智慧,才能大小圓滿,上下無礙。又佛說:「我已說之法如爪上塵,未說之法如大地土。」非是一個蘿蔔一個坑,依樣畫葫蘆。所以全真上人亦開示:「自家自寶自觀照,非明非利非干擾,走過無數菩提道,哪怕眾生會顛倒。」每個人有他的根基與階段性的因緣,沒有對與錯的差別,只說因緣,就像全真上人常說:「信甚麼教都好,只要別計較、別比較,有走就會到。(台語)」而上人更說:「學術再高,文憑再高,也高不過明心的智慧,更高不過見性的妙行。而明心就是悟到,見性就是做到。」悟到一成,不一定做到一成;惟有悟到又做到才算真懂,才是明心見性,因為「明心見性」不是一個名相,而是一種妙行。如果我們仍然依我知我見而修,容易頭上安頭,找錯方向,就像一個孝子不一定看過孝經,而看過孝經也不一定會是孝子,而孝子一定做到孝經的妙行,見性者是「心」證知,無為而為,為而不動是大為。共勉之,南無清淨光明佛!◎法一證常源(107.4.1 第90期)